创立时间: 1999年
品牌源地:辽宁省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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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中世律所联盟(SGLA)的创始成员单位,主要发展银行融资、外商投资、公司事务、项目与房地产、刑事辩护与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等传统业务领域
同方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是东北地区规模大、实力强、信誉佳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中国律所最具影响力的组织——中世律所联盟(SGLA)的创始成员单位。
◆机构
同方律师事务所总部设在沈阳,目前在大连、北京、葫芦岛三地设有分支机构,拥有执业律师及专业人员近百人,提供各专业领域的法律服务,客户范围辐射全国。
◆荣誉
自创立以来,同方始终坚守“最大程度地维护客户合法权益”这一核心准则,忠实于客户所托,以专业的素质和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好评与赞誉,也受到了业界的肯定与认同。曾获得“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2005年,同方被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选为首届“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团队
同方取得的成绩依托于她拥有的一支精英律师团队,这支队伍中的绝大多数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著名法律学府,难能可贵的是相当数量的律师还有在政法机关、法律教学科研单位、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以及商业机构的工作经历,这样一支兼具高等学历背景与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团队为同方的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潜能,使得同方具备了在各自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高标准法律服务的能力与实力。
◆特色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同方的业务模式已从简单的综合化法律服务转变为业务领域专业化分工下的深度法律服务,不仅在银行融资、外商投资、公司事务、项目与房地产、刑事辩护与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等传统业务领域保持了优势地位,而且还占据了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破产重组、资产证券化、风险投资和杠杆收购业务等新兴领域的最前沿,集合了一大批东北地区乃至全国最具实力和声誉的金融、工商企业客户。未来的同方将在专业化深度分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团队合作效应,通过不同专业、不同领域律师的相互配合,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综合性的法律解决方案。
◆公益
多年来,同方积极组织律师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体现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和使命。曾先后设立了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实习基地、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实习基地以及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律师实习基地;从2009年开始,同方每年义务参与沈阳市司法局开展的“千名律师服务千家企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司法所”的“双千”、“双联”活动;自2001年至今,同方每年在东北大学设立“同方律师奖学金”,给予法律学子们学业上的帮助和职业选择的信心。此外,同方还多次参加捐助希望小学、为贫困和受灾地区捐款、为贫困人群提供无偿法律援助等社会活动。
◆理念
“大道同行,持正守方”,这是历经锤炼与考验的同方对执业理念的升华解读与诠释,信仰法律、主持正义,同方将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奋勇前行;“务实创新,提升无止境”,这是追求完善与卓越的同方发展的永恒主题,从自身实际出发,创新发展思路,创新管理思维,持续提升律所核心竞争力,引领同方步入永无止境的广阔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