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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春

常春

创立时间: 1955年

品牌源地:吉林省吉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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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品牌名称:常春
  • 发源地:吉林省吉林市
  • 创立时间:1955年
  • 官网地址: http://www.ccfirm.cn/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1955年创建,东北地区规模大、实力雄厚的律师事务所,担任长春市人民政府、中国一汽集团、长春报业、长春百货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从1955年创建、1979年复建到今天,经历了五十年的风雨历程,是目前东北地区规模最大、实力最雄厚的律师事务所,现拥有1800平方米自主产权的办公楼。该所最早始建于1955年、复建于1979年,是我市成立的第一家律师机构,历史悠久,声名远扬。常春律师事务所复建30年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5万余件,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亿元,得到了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常春律师事务所曾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二次、三等功三次。被长春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全国仅二家律师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服务文明窗口所,全国部级文明律师所(均为全省唯一)。2005年6月被全国律协评为全国优秀律师所,2007年省内首家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7年5月被授予吉林省“AAA”信誉等级律师事务所,2007年底被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常春律师协作集团,8月被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先进单位”,10月被省委组织部和省司法厅联合授予“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2009年2月省内首家取得“常春”商标专用权,4月获市政府“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5月获全省首批“律师文化建设示范所”。2010年3月,常春律师志愿者协会被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精神文明办、共青团长春市委、长春市志愿者联合会联合授予“二OO九年度长春市优秀志愿服务集体”荣誉称号。

我所成立至今先后为近千家单位担任法律顾问,现在仍为政府及200余家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长春市人民政府、中国一汽集团、长春报业集团、长春百货大楼、中东集团、一汽丰田公司(中日)、德而塔公司(中日美)、珠海滕仓公司(日美)等单位都与我所签有长年法律服务合同,2003年全年业务收入首次突破千万元大关,近年始终保持着高速增长势头,已经成为了全国一万余家律师事务所中的品牌所。

我所拥有各类专业人才是我所最宝贵的财富。所内现有执业律师60余人,其中一级律师4人、二级律师14人,博士6人、硕士40余人, 辅助人员及律师助理70余人,专业顾问(研究员、教授、注册会计师、房地产评估师、质量认证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工程师等)100余人。我所对内设有法律援助、非诉讼、刑事、医疗纠纷和人身伤害、公司事务、涉外、房地产、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网络电子等十余个专业所、部,对外设有九台分所。为振兴吉林、构建和谐社会,创办了吉林省第一家律师集团----常春律师协作集团(省内每个地区有一个集团成员所)和长春市专业合作联盟,先后加入了中国律师会计师联盟、中国八方律师联盟和智维律师(中国)联盟,实现了跨地区的行业联合和跨行业的地区联合,为总部设到首都北京、实施品牌战略、加速与国际接轨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本所坚持“以人为本,用真诚和智慧创造事业辉煌”的宗旨,秉承“精神、精英、精品”的三精原则,坚持文化管理的方向,实行专业化分工合作,树立高尚的事业理念,创立了先进的律师文化,通过专业化分工,将法律服务和实用法学研究相结合,以高素质人才和以客户为中心构筑事业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高质量、专家型法律服务。本所发挥“团队”优势,实现了专业化分工合作的法律服务模式。

雄厚的法律人力资源,良好的专业律师素质,广泛的社会联系,先进的律师服务体制,使我所有能力以全所律师和各专业顾问为支撑,形成团队协同作战优势,竭诚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超值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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