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时间: 1993年
品牌源地:黑龙江哈尔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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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创办于1993年,全国首批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省电视台等多家媒体的法律顾问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坐落于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241号。这里高楼林立,人口密集,市场繁华,交通便利,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创办于1993年年末,是全国首批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1998年,为了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壮大律师队伍,该所不惜巨资购置了近3000平方米的现代化写字楼,被誉为“孟繁旭律师楼”,成为黑龙江省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在全国律师界也屈指可数。整幢办公楼全面实行楼宇自动化管理,配有楼宇监控、电脑联网、电话联网、中央空调和独立采暖设备。律师楼按照功能分为律师工作区、接待服务区、行政管理区、后勤资料档案管理区、网络中心区、娱乐活动区等六大工作区。所内现代化设施齐全,资料库藏书丰富,并引入最先进的法律法规电脑检索系统。2003年,该所又投资20余万元建立全国首家律师事务所网络中心,致力于法律网站的建设。
孟繁旭律师事务所现有员工百余人,律师全部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占30%,律师中有15人被高等学校聘为客座教授或兼职教师。是一支老、中、青搭配合理、专业齐全、人材精干的律师队伍。该所目前发展迅速,开展业务涉及八大类二十个专业,并专门配备素质高、能力强的律师负责劳动争议、医疗事故、交通肇事、金融、保险、税务、房地产、股票债券、企业破产、企业改制、产权重组、知识产权、涉外等专业性很强的业务。该所尤其擅长承办一些疑难、重大、复杂型案件,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年收案2000余件,收费1000余万元。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于2000年10月取得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资格证书》并成立了非诉讼业务部,下设金融、保险、公司、证券等专业机构。分别负责 为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与购并、股票首发上市与配售、上市公司配股、增发、发行可转 债等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及为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 期货经纪公司及其他各类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
孟繁旭律师事务所自创办以来,可谓是名声显赫,成绩斐然,闻名遐迩,有口皆碑。不仅令上级主管部门和百姓满意,业内人士也是交口称赞。仅1995年至1998年三年间便承办了30余件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其中“乔四”流氓集团案、俄罗斯米哈依尔抢劫案、刘金彪诈骗案、哈市国贸城张庭浦专案等特大案件的成功办理,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与此同时,该所还借助担当黑龙江省电视台、黑龙江省电台交通广播、新晚报、党的生活杂志、伙伴杂志等十几家新闻媒体的法律顾问向社会提供无偿的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参与各种法律援助活动。为普及全民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了使执业律师的水准不断提高,跟上时代步伐,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与国际接轨,该所大力加强律师业务培训,除在所内学习基础上,还鼓励律师回到校园二次充电。选送优秀律师到省内外知名的高等学府进修研究生、博士生课程,输送优秀人才到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学习国外法律,提高涉外业务能力。
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十年来所取得的骄人业绩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众多媒体的广泛传播。中央新闻媒体、省内重要报刊杂志、香港《大公报》等均频繁报道,电视、广播等更是热门追踪。1999年该所被黑龙江省司法厅评为“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政法干警活动达标单位”;2000年被黑龙江省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省直文明单位标兵”,同年作为黑龙江省唯一一家律师事务所被司法部授予“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并荣获黑龙江省首届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团体冠军。2005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光荣称号。2009年该所被省律师协会评为“五星级信用律师事务所”。2011年7月,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亲自来到该所视察工作,对该所的规模、规范化的管理、人文化的服务及取得的骄人业绩均给予了高度评价。2012年被评为“哈尔滨市诚信建设示范单位”。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不仅重视律师队伍建设、重视提高服务质量回报社会,更重视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教育。本所与东北农业大学联合创办了“东北农业大学孟繁旭律师学院”,此举不仅对本所事业的发展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促进黑龙江乃至全国律师的培养、队伍建设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辉煌的业绩和普遍的赞誉使孟繁旭本人及全所律师极为振奋,他们决心珍惜所获得的荣誉,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精准地运用法律为人民全心全意服好务,不懈进取,再接再厉,再铸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