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时间: 1994年
品牌源地: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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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集各种专业人才于一体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中外资企业、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商,现已出版多本法律专著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九四年五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命名的“文明单位”。共青团中央、司法部授予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示范单位。
2003年、2007年、2011年被重庆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评选为“重庆市优秀律师事务所”。重庆市司法局首届局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1997年以来,连续多年被重庆市司法局评为“先进集体”。我所系重庆市上市公司董事长协会成员单位。
纵律师事务所是一所集各种专业人才于一体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其业务领域涉及诉讼和非诉讼各个方面,其中尤为擅长金融及证券、公司改制及重组、贸易及投资、房地产及工程建设、知识产权、刑事辩护及民事诉讼等领域的法律事务。合纵所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和企业产权界定法律业务资格,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破产案件“破产管理人”。现有专职律师23名,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生共计13名。
合纵律师本着尊重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精神,已办理各类案件六千余件,先后担任数百家国家机关、中外企业、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地办理了一批在全国、全市具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
合纵所还成功地为香港九龙仓集团、重庆市电信有限公司、重庆外贸控股集团、华宇房地产公司、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重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嘉陵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长江三峡路桥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商业银行、长城资产公司重庆办事处、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兴业银行重庆市分行、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隆鑫集团、美美时代百货(重庆)有限公司、重庆申基(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金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重庆市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西南兵工局、重庆大都会广场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重庆市立洋百货有限公司、浙江钱塘集团、格力电器(重庆)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梁支行、重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南方建设分公司、重庆金虹路桥有限公司、重庆先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中外资企业、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合纵律师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勤勉的敬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肯定和尊重,获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
合纵所积极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为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减少青少年犯罪率,在重庆市第二十六中学设立 “法制教育基地”。与重庆市消费者协会和《重庆晚报》联袂举办“3.15消费者维权活动”。
合纵律师事务所注重内部文化建设,先后编著了《合纵之论》、《合纵之辩》、《合纵十年》、《赔偿之争》四本法律专著,在重庆出版社和法律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展示了本所良好的文化底蕴和法律素养,提高了本所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合纵所高效优质的服务得到了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全国律协秘书长贾午光等领导视察本所时,对合纵所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合纵所良好的业绩受到了“中央电视台”、“重庆电视台”、《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律师》、《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重庆日报》、《重庆晚报》、《重庆晨报》等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
合纵律师秉承"尊严无价、合纵有情"的服务理念,恪守律师职业道德标准,努力实现公平正义的理想,真诚希望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高效、优质、深层次、全方位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