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时间: 1949年
品牌源地: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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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知名树脂品牌,始于1949年台湾,长春集团旗下,以研发新工艺著称,主打工程塑料/电子材料化学品/药用中间体等类别
在“提升品质、满足顾客”的品质政策下所规范之品质保证是长春集团产品畅销全球的一大因素,为确保品质,长春旗下的每一项技术研究成功后,都需移交试验工厂试产,确定每一步骤与成果都符合标准,并编制作业标准书后才进行全能量产。
全能量产时的品质管制更向两极化延伸,从原料的购入到产品交达客户的品质满意度,都受到严密的检验,不断精益求精的品质保证制度运作下,所有之产品均已获得ISO-9001、ISO-14001之认证。
目前长春集团各生产单位制程已完全自动化,制造过程中更备有电脑及各种精密的自动化侦测和监控系统,使产品能以最好的材料,在最佳的自动化制程和监控下,提供最精良的产品给顾客。
在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同时,长春集团更不遗馀力地从事环境保护绿化工作,研究计划实施前就进行完整的环境评估,制造过程中,近年来,更投入大金额购置防治污染设备,从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三方面进行妥善的处理,达到国际环境维护标准,许多处理设备也在研究人员的改良下,突破更高的处理效率并能回收部分能源作为生产时的动力。
经营理念:诚信立业,顾客至上,创意革新。
经营方针
勤勉务实,同心协力。
与顾客携手共成长。
研发创新,贡献社会。
品质政策:提升品质,满足顾客。
● 品质政策声明
1、 本公司秉持经营理念及方针,致力於研发创新、提升产品品质、改善组织绩效,以迎合及满足顾客需求,达成创造价值、持续成长与永续经营之目标。
2、本公司管理阶层利用机会宣导沟通品质政策与目标,务使全员均能了解并加以实践,并对其持续适用性予以审查。
3、本公司由管理阶层组成品质管理委员会,审查由各部门提报之品质目标,并由各部门制订达成目标所需管理方案,进行追踪及管制。
4、本公司全体员工承诺∶致力达成所属单位之品质目标,尽一切可能,持续改进,提供必要之服务,供应客户适质、适时、适地、适量之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