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时间: 2009年
品牌源地:宁夏吴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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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瑞丰葡萄酒(罗山酒庄)有限公司,宁夏著名商标,集酿酒葡萄种植、酿造及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专业葡萄酒企业
宁夏瑞丰葡萄酒(罗山酒庄)有限公司是由王锋先生于2009年8月投资的一家集酿酒葡萄种植、酿造及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专业葡萄酒企业。
公司坐落于“中国葡萄酒第一镇”,贺兰山东麓葡萄产区—红寺堡区,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22000平方米。现有职工32人,现有董事长一名、总经理一名、业务主管五名、技术人员一名,正式职工30名、流动职工20名,其中本科生5名,专科生18名,高中生7名。
公司于2010年7月1日成立了中共宁夏瑞丰葡萄酒(罗山酒庄)有限公司党支部,现有党员9名、入党积极分子2名;2010年8月成立了宁夏瑞丰葡萄酒(罗山酒庄)有限公司工会,设立了专门的工会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
目前公司已建成3000平方米左右的生产、灌装车间各一栋,酒庄一座,其中2000平方米左右的地下酒窖,地上三层2600平方米的办公楼,新建150亩左右的葡萄观光园,目的是今后将酒庄打造成旅游酒庄,以旅游资源带动农业发展。具有年产1500吨的优质葡萄酒生产规模。引进进口灌装生产线设备,采用法国传统工艺技术,精心酿制罗山干红葡萄酒。公司经过几年的发展,是一个年轻且具有实力的公司,已形成了“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的运行模式,这种运行模式为产业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经过几年的发展,公司得到了政府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肯定:2009年9月,被原红寺堡开发区工委、管委会授予支持葡萄产业发展“先进企业”荣誉称号;2011年8月,被吴忠市人民政府授予“吴忠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2012年2月,被吴忠市人民政府授予2009-2010“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2013年被宁夏中小企业评为宁夏中小企业50强;2014年7月被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重点龙头企业;2014年8月,被吴忠市人民政府授予“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2014年12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公司“罗山+luoshan”商标被认定为第九届宁夏著名商标;2014年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评为“优秀农村科普示范基地”,2015年1月,“罗山”被宁夏回族品牌研究会评选为“宁夏特色品牌”。2015年6月被广东省宁夏商会、中国贸促会广州市委员会等多家单位授予“2015中国(广州)国际食品食材展览会金牌奖”荣誉称号,2015年6月被中国科协、财政部授予“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
公司生产的“罗山”牌干红葡萄酒已陆续走向市场,并远销于陕西、河南、重庆、福建等地。为了打造品牌文化,我公司紧紧依托红寺堡罗山旅游资源和全国航空旅游节契机,打造葡萄园观光旅游与葡萄酒庄品酒相结合的文化模式,努力扩大“罗山”干红葡萄酒的影响力。2014年6月,罗山2011级干红葡萄酒、罗山特级干红葡萄酒被烟台国际葡萄酒博览会组委会和中国好食品交易会定制评荐执行处联合推荐为“中国好红酒”,在提升公司产品的知名度的同时,也让我们向更高的目标进发。达到窖藏最高品质葡萄酒是我公司的目标,优质健康的葡萄酒产品是我公司的信誉,与国际接轨、与文化融合是我公司永远追逐的梦。
公司本着“自然永存,品质益精”的理念,“诚信第一”的管理宗旨,以丰富的渠道建设、品牌推广、营销管理等市场运作经验为基础,依托优秀高效的营销团队建立起很好的信誉及很广的销售网络,凭着良好的服务理念和专业高效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客户的信任,我们相信,客户的需要就是我们努力的目标,目前销售状况良好,发展迅速,前景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