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时间: 1949年
品牌源地:广东省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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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建于1949年,食盐十大品牌,广东省国资委监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要负责组织管理盐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的国有企业
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盐业集团”)是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国有独资准公共性专营企业,加挂广东省盐务局牌子,是广东省内唯一合法的食盐专营主体,担负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经济责任和合格加碘食盐供应及消除碘缺乏病的社会责任。省盐业集团注册资金3亿元,主营业务包括对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的组织管理;销售盐产品、包装材料、盐化工产品;海洋资源开发;商业信息咨询;销售预包装食品(含酒精饮料)、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酒类批发等。
省盐业集团由1949年成立的广东省人民政府盐务局几经机构变革而来:1949年10月23日成立广东省人民政府盐务局,后又成立华南盐业公司和两广盐务局,之后机构设置反复撤并,1983年,省盐业公司(省盐务局)从省第一轻工业厅分离出来,成为直属广东省人民政府领导的厅(局)一级的省盐业公司(省盐务局);1992年,省盐业公司更名为省盐业总公司;1994年5月,省委机构改革时,撤销省盐务局,同年12月,省政府同意省盐业总公司增挂省食盐专卖局牌子;2000年,省政府机构改革时,明确了省盐业总公司(省盐务局)是行政性公司;2003年,省委省政府机构改革时,取消了省食盐专卖局牌子,省盐业总公司实行政企分开,其职能移交给省经贸委,后又移交给省发改委;2004年,省国资委成立后,省盐业总公司划入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范围;2005年,省国资委批准省盐业总公司改革组建广盐集团,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2007年5月和7月,省政府和省编办同意省盐业总公司加挂省盐务局牌子;同年12月,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发文同意称谓改为广东省广盐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8月,广东省国资委批复同意公司名称由“广东省广盐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同年12月,公司改制登记为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一直以来,省盐业集团以“让广东人民吃上最放心的食盐”为宗旨,切实加强食盐产品质量管理,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有效净化盐业市场环境。据卫生部门对全省碘盐监测情况结果显示,2013年广东省碘盐覆盖面继续扩大,其中碘盐覆盖率98.63%,碘盐合格率97.77%,合格碘盐食用率96.45%,“三率”已连续多年超过95%。为了满足不同人群需求,近年来省盐业集团不断加强产品研发,推出了澳洲湖盐、低钠盐、精选海盐、特制绿色食盐、孕妇盐等新品种,丰富了广东省食盐产品系列。
新的历史时期,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盐务局)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升级产品、拓展产业、精细管理、提升服务,不断满足广东省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市场需求,积极致力于普及碘盐,坚持依法行政、行政为民,切实履行好肩负的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为广东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